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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人间蒸发"南宁27名购房者疑遭购房诈骗(图)

房天下综合整理  2015-02-09 10:43

[摘要] 近日,有27名购房者称,他们购买了南宁市盘龙小区的房子,去年已交部分或全额房款,到了约定交房时间,开发商却以各种借口推脱延迟交房,目前已 过4个多月。有购房者前去现场查看,发现所购的房子已成了一片废墟。1月20日,部分购房者到三塘派出所报案,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

房天下来宾讯 近日,有27名购房者称,他们购买了南宁市盘龙小区的房子,去年已交部分或全额房款,到了约定交房时间,开发商却以各种借口推脱延迟交房,目前已 过4个多月。有购房者前去现场查看,发现所购的房子已成了一片废墟。1月20日,部分购房者到三塘派出所报案,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

左边的7层楼房已有业主装修入住,而旁边一栋建至4层的楼房已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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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称,他们交钱购买的新房已被推倒成废墟。

等着去收房,房子竟“人间蒸发”了

南宁27名购房者怀疑遭遇购房诈骗,警方已介入调查RD-SPACING: 0px;TEXT-TRANSFORM: none;FLOAT: none;COLOR: rgb(0,0,255);TEXT-ALIGN: center;FONT: 14px/26px 宋体, Verdana, Arial, Helvetica, sans-serif;DISPLAY: inline !important;LETTER-SPACING: normal;TEXT-INDENT: 28px;-webkit-text-stroke-width: 0px">RD-SPACING: 0px;TEXT-TRANSFORM: none;FLOAT: none;COLOR: rgb(0,0,255);TEXT-ALIGN: center;FONT: 14px/26px 宋体, Verdana, Arial, Helvetica, sans-serif;DISPLAY: inline !important;LETTER-SPACING: normal;TEXT-INDENT: 28px;-webkit-text-stroke-width: 0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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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着交房,房子却不见了

一名购房者称,南梧路128号盘龙小区新房出售,当初售价为每平方米约2000~2500元,每套房的面积为72~118平方米。他去年购买了一套,并分3次付了房款共约20万元。购买时签订了一份《合作建房协议书》,约定2014年9月交房。到了交房时间,开发商称因中途被迫停工了一段时间,需延迟至12月交房。不过到了12月,还是未能交房。

今年1月,购房者仍未拿到新房钥匙,于是他们联系合同上的开发商法人代表,但怎么也联系不上。

购房者找到当初引荐他们购房的一名韦姓负责人,对方称不知情。当日,部分购房者相约来到所购的盘龙小区发现,他们所购的楼栋已被推倒,而另一栋之前开发商称也属于盘龙小区的建筑,刚建到4层,也已经停工。小区办公室已无人办公。

购房者们怀疑被骗,于是去三塘派出所报案。

记者了解到,27名购房者来自南宁、河池、玉林等地。他们所交的购房款从8万元至29万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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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不露面,房子谁拆的难查到

1月30日,记者来到购房者所指的盘龙小区看到,有一栋7层的楼房4个单元均已建好,并开始有业主装修入住。盘龙小区办公室的指示牌还挂在小区门口,但是大门紧闭。写有“盘龙小区”字样的围栏外面有一栋已建到4层的建筑处于停工状态。而27名购房者购买的那栋楼,也是在“盘龙小区”围栏外面,距离小区围栏约50米并隔着一条道路,已被推倒,成了一片废墟。

周边一些居民称,那栋被推倒的新楼之前已建到7层,应该可以按毛坯房标准交付了,但大约20天前被拆除了。

记者拨打购房者当初联系的负责人韦先生电话,韦称他已不在该楼盘工作,当初仅是引荐购房者购买,并未收过钱,目前他也联系不上开发商相关人员。对于房子被拆一事,他表示不知情。

一个星期来,记者随同购房者向多个部门咨询所购房子被拆的情况,却因购房者提供不了具体拆除通知书和案卷编号等信息,难以查到相关信息。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告知,被拆除的房屋一般属于违法建筑,开发商不会在相关部门做过正规程序的备案。

2月6日,兴宁区规划监察大队一工作人员称,之前该大队确实有对盘龙小区一些违法建筑做过拆除,但是因购房者没能提供具体编号,难以确定拆除的是这些购房者所购买的楼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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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款打水漂,购房者该找谁负责

记者从购房者的购房资料上看到,购房时开发商提供给他们的《建筑工程许可证》上写着工程名称为“物资机械周转仓及野外人员家属安置基地”,合同开工时间为2007年,竣工日期上写明是2009年9月18日。

据一业内人士分析,该许可证上面开工、竣工时间均已明确,且是几年前的日期,而购房者们买的房子当时是在建并未完工,可以判断这份许可证可能不是购房者所购楼房的,很可能是开发商套用其他建筑的许可证。

而从购房者提供的图纸也可看到,该土地地类是工业用地住宅用地混合,图纸上只有一排建筑表明是住宅基地。记者对照实地现场位置发现,购房者所购的楼栋并未规划在内。

有购房者称,他们不是建筑行业的专业人士,购房时对于开发商出具的相关资料难以辨别,如今他们交的房款没了踪影,应该找谁负责?

2月6日,本报南国法援律师廖玉琼分析,对于所购的楼栋被拆除、被谁拆除,这些都不影响购房者起诉维权。购房者交了购房款并签订了购房协议,就应该享受到该有的房屋使用权等权益。现在开发商提供不了房子,侵害了购房者权益。

“既然是合作建房,应该就有一方提供土地,一方负责建设,购房者可先了解具体是哪一方违约。”廖玉琼称,购房者可以起诉开发商要求其赔偿损失。

三塘派出所警方称,1月29日下午,有27名业主到派出所报案,称怀疑自己在盘龙小区购房被诈骗。目前,兴宁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已受理此案并展开调查。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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