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前,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了解到,今年1月1日至2月17日(春节放假前),劳动部门共启动938万余元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让逾千名农民工得以及时返乡与家人团聚。
房天下来宾讯 每到年末岁尾之时,农民工讨薪事件都会集中爆发,成为热点话题。为了确保广大民工拿到辛苦一年的劳动报酬,年前,我市劳动部门积极介入调解,成功解决一批在建工程项目的劳资纠纷。日前,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了解到,今年1月1日至2月17日(春节放假前),劳动部门共启动938万余元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让逾千名农民工得以及时返乡与家人团聚。
为了切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今年国务院专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这也引起了来宾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市政府提出“农民工工资零拖欠”的目标要求,责成住建、人社、信访等有关部门具体落实,帮助农民工要回应得的工钱,让他们安心返乡。
“财富华城”住宅工程项目拖欠人工挖孔桩8个班组农民工工资125万元,在调查核实情况之后,有关部门启动该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铭鑫公司和项目总承包单位国都建设广西分公司原缴存的该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各60万元,共计120万元。
不久,又启动了“利德花园”“建昌·御景城”“建昌·水岸新都”等6个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总承包商缴存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共计573万余元。
据悉,截至春节放假前,有关部门共启动部分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共计938.94万元,并全部监督发放到农民工手中。
据了解,早在2003年,原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和建设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的通知》。《通知》明确要求建筑业企业和建设单位按工程中标价的2%交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建筑工程的建设方与承建方签订正式合同后,建设单位和建筑业企业应及时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足额存入建设工程招标办公室制定的账户,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专项用于解决无故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及其他职工工资的问题,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监督使用。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建筑工程的工资一般到年底才会进行总结算,平时都是借支生活费。有的施工单位即便按进度将工程款项发放给“小包工头”,但由于没有监督发放到农民工手里,很有可能出现资金被挪用的情况,致使“做工的不得钱”。
对此,该负责人建议建筑工人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平时注意搜集有力证据,一旦遇到拖欠工资的情况,应及时向劳动部门投诉,切勿采取过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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