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其他 > 正文

经营场所改造 铺面租约中断

来宾网-来宾晚刊  2015-06-17 11:33

[摘要] 2012年,市民蒋先生花10万元从他人手中转租位于市区中南路的一间沿街铺面。租了一年多后,为了配合来宾宾馆装修改造工程,蒋先生被要求停止营业并搬出经营场所。待工程完毕后,门面却被转租给他人。近日,兴宾区人民法院一审判结这起房屋出租纠纷。

房天下来宾讯 2012年,市民蒋先生花10万元从他人手中转租位于市区中南路的一间沿街铺面。租了一年多后,为了配合来宾宾馆装修改造工程,蒋先生被要求停止营业并搬出经营场所。待工程完毕后,门面却被转租给他人。近日,兴宾区人民法院一审判结这起房屋出租纠纷。

2012年,蒋先生通过寻找和对比,看中了位于市区中南路118号来宾宾馆一楼南面的一间沿街铺面,欲在此从事服装生意。该铺面的出租人是来宾宾馆。蒋先生与该铺面前租户黄女士协商后,以10万元转让费将铺面转租过来。出租人来宾宾馆也同意将该铺面租给蒋先生。同年11月,蒋先生以每年租金10.32万元(月租金为8600元),与来宾宾馆签订了3年房屋租赁合同。此后,蒋先生先后花费10多万元用于装修铺面和购买经营器械。

2013年3月,为了配合宾馆门口、外场的装修改造工程,来宾宾馆要求蒋先生停止营业并搬出经营场所,待改造工程完毕后,蒋先生可以继续回原铺面经营,保证按照原合同经营至期满。同时,同意一次性补偿蒋先生损失共计8.6万元(10个月租金)。然而,工程改造完毕后,出租人来宾宾馆并未将铺面交回蒋先生经营,而是将该铺面另租他人。

来宾宾馆称,与蒋先生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又达成了《工程改造协议》,该协议属于原合同的变更。蒋先生在《工程改造协议》中同意停业,并搬出经营场所,费用由其自行负责。来宾宾馆同意从租金中抵扣10个月用于补偿其损失。蒋先生须按照《工程改造协议》,于2013年5月入场经营,但蒋先生并未出场经营,抵扣的租金期满后仍不按《房屋租赁合同》缴纳租金。出租人来宾宾馆依据《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合同,收回场所。

法院认为,双方协商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及《工程改造协议》属真实、合法、有效,双方应根据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出租人来宾宾馆工程改造完毕后,未将门面交付蒋先生使用,而将该门面转租给他人经营,其行为已经构成违约。出租人来宾宾馆称,在工程改造完毕后,已通知蒋先生回来继续经营。但出租人未能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证实。综合全案,法院作出如下判决:出租人来宾宾馆返还蒋先生押金及租金15548.4元,赔偿工程改造补偿款及违约金共计13.25万元。

RD-SPACING: 0px;FLOAT: none;COLOR: rgb(0,0,0);FONT: 12px Simsun;DISPLAY: inline !important;LETTER-SPACING: normal;TEXT-INDENT: 0px;-webkit-text-stroke-width: 0px">(作者:唐毓钦 通讯员 兰贝)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